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



問:「葡萄」在聖經有沒有特別意義?

純粹說「葡萄」作為農作物,它是「福地」(即巴力斯坦,聖經稱客納罕)的標誌。離開埃及的以民派探子到客納罕查探,他們有兩人用槓杆抬著一大串葡萄回來,證明客納罕真是流奶流蜜之地(見戶13:23-24)。梅瑟也訓示天主以七種農作物來祝福守誡命的人民,包括小麥、大麥、葡萄、無花果、石榴、橄欖和蜂蜜(見申8:8)。

種植葡萄的「葡萄園」在聖經的意義就更豐富。《依5:1-7》記載的「葡萄園歌」:農人先將土地做一翻挖掘的工夫,使土壤鬆軟,除去石塊,然後插上優良精選的葡萄枝,園的周圍做上籬笆或圍牆(參閱戶22:24),以免狐狸的侵擾(歌2:15),或過路人的蹂躪。園中再築上一守望台和一個榨酒池。《依》的經文已很清楚的以葡萄園來象徵以民,甚至天主要「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猶大人」在葡萄園園主(天主)與他的葡萄園(以民)之間舉行審判。換言之,天主將葡萄園人格化。園主在向葡萄園質問:凡他能為葡萄園所作的,還有什麼沒有作到?園主所希望於葡萄園的是結好的葡萄,而它為什麼卻結了野葡萄!所謂野葡萄,即味酸既不能吃,又不能用來榨酒,只是一無用處的野產。這原是天主對以民的怨懟,以葡萄園泛指以色列子民。

直到《新約》時代,耶穌也用「惡園戶的比喻」(瑪21:33-41),來指責當時以民的領袖(見瑪21:45)。至於耶穌在《瑪20:1-16》所講的「僱工的比喻」,則以葡萄園來暗示他日後所立的教會,勸勉人不管蒙召時間的早晚,只要他們忠實工作,就必會得到園主天主公平的報酬。聖保祿亦說:「誰種植葡萄園而不食它的出產呢」(格前9:7),是指凡勤力勞作的,必不會沒有飯吃;同時又指出世間無不勞而獲的便宜事:「誰若不願意工作,就不應當吃飯」(得後 3:10)。

~勝文神父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