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依撒意亞先知寫道:「上主將統治萬邦,治理眾民;致使眾人都把自己的刀劍鑄成鋤頭,將自己的槍矛製成鐮刀;民族與民族不再持刀相向,人也不再學習戰鬥。」 (依2:1-5) ; 瑪8:5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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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耶穌因聖神而歡欣說:「父啊!天地的主宰,我稱謝你,因為你將這些事瞞住了智慧和明達的人,而啟示了給小孩子。」依11:1-10 ; (路10:21-2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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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保祿寫道:「我所行的一切,都是為了福音,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。」 (格前9:16-19,22-23) ; 谷16:15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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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耶穌說:「不是凡向我說『主啊!主啊!』的人,就能進天國;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,才能進天國。」 依26:1-6 ; (瑪7:21,24-2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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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上主是我的光明,我的救援,我還畏懼何人?上主是我生命穩固的保障,我還害怕何人。 (詠27:1,4,13-14) ; 瑪9:27-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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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耶穌派遣他的門徒時說:「你們白白得來的,也要白白分施。」 依30:19-21,23-26 ; (瑪9:35-10:1,6-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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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保祿寫道:「主決不延遲他的應許,有如某些人所想像的。其實是他對你們含忍,不願任何人喪亡,只願眾人回心轉意」。 (伯後3:8-14) ; 谷1:1-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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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保祿寫道:「天主在創世以前,在基督內已揀選了我們,為使我們在他面前,成為聖潔無瑕疵的。」 (弗1:3-6,11-12) ; 路1:26-3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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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伯多祿寫道:「你們是特選的種族,王家的司祭,聖潔的國民,屬於主的民族,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,進入他奇妙之光者的榮耀。」 (伯前2:4-9) ; 路19:1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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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依撒意亞先知寫道:「少年人能疲倦困乏,青年人能失足跌倒;然而仰望上主的,必獲得新力量,必能振翼高飛有如兀鷹,疾馳而不困乏,奔走而不疲倦。」 (依40:25-31) ; 瑪11:28-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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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上主,你的天主,提攜你的右手,向你說過:「不要害怕,有我協助你。」 (依41:13-20) ; 瑪11:11-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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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你的救主上主這樣說:「我是上主你的天主,教訓你為你有益的事,引你走當走的道路。」 (依48:17-19) ; 瑪11:16-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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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天主,願你扶助為你所堅固的子民!從此,我們再不願意離開你,賜我們生存,為能傳揚你名。 (詠80:2-3,15-16,18-19) ; 瑪17:10-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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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保祿寫道:「你們應常歡樂,不斷祈禱,事事感謝:這就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,對你們所有的旨意。」 (得前5:16-24) ; 若1:6-8,19-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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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上主,求你引我進入真理之路。因你是救我的天主。(詠25:4-9) ; 瑪21:23-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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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我必要時時讚美上主,對他的讚頌常在我口;願我的心靈因上主而自豪。 (詠34:2-3,6-7,17-19,23) ; 瑪21:28-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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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在他的歲月中,正義必要興盛,到處國泰民安,直至月亮失明。他將統治大地,從這海到那海,由大河的流域,至地極的邊界。 (詠72:1-4,7-8,17) : 瑪1:1-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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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耶穌基督的誕生,是為應驗上主藉先知所說的話:「看,一位貞女,將懷孕生子,人將稱他的名字為厄瑪奴耳,意思是:天主與我們同在。」 耶23:5-8 ; (瑪1:18-2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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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我要稱揚我天主的偉大奇能。上主,我要傳述你獨有的寬仁。 (詠71:3-6,16-17) ; 路1:5-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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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依撒意亞先知寫道:「你們使人厭惡還不夠,還要使我的天主厭惡嗎?」 (依7:10-14) ; 路1:26-3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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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天使對瑪利亞說:「在天主前,沒有不能的事。」 撒下7:1-5,8-12,14,16 ; (路1:26-3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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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我從心�堻葝眯韝W主,我的頭因天主而高仰。 (撒2:1,4-8) ; 路1:46-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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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瑪拉基亞先知寫道:「看!他來了。但是,他來臨之日,有誰能支持得住?他顯現時,有誰能站立得住?」 (拉3:1-4,23-24) ; 路1:57-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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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若翰的父親匝加利亞充滿了聖神說:「這是出自我們天主的慈懷,使旭日由高天向我們照耀,為光照那坐在黑暗和死影中的人,並引我們的腳步,走向和平的道路。」 (撒下7:1-5,8-12,14,16) ; 路1:67-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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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在起初已有聖言,聖言與天主同在,聖言就是天主。在他內有生命,這生命是人的光。光在黑暗中照耀,黑暗決不能勝過他。 依52:7-10 ; (若1:1-1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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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耶穌說:「你們為了我的名字,要受眾人所惱恨;唯獨堅持到底的,才可得救聖斯德望 。」 宗6:8-10,7:54-60 ; (瑪10:17-2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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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按照梅瑟的法律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耶穌的父母----若瑟和瑪利亞,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,去獻給上主。」 創15:1-6;21:1-3 ; (路2:22-4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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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若望寫道:「黑暗正在消逝,真光已在照耀。誰說自己在光中,而惱恨自己的弟兄,他至今仍是在黑暗中。」(若一1:5-2:2) ; 路2:22-3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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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若望寫道:「這世界和他的貪慾都要過去;但那履行天主旨意的,卻永遠存在。」 (若一2:12-17) ; 路2:36-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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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那普照每人的真光,正在進入這世界。凡接受他的,他給他們,即給那些信他名字的人權能,好成為天主的子女。 若一2:18-21 ; (若1:1-1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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